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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為被告人一審時淚灑法庭。 吳凰匯 攝
  中新網防城港8月20日電 題:中越特大跨國販嬰案主犯淚灑法庭:希望給我活下去的機會
  作者 吳凰匯 李敏軍 陳晶晶
  “現在認識到錯了,後悔不已。”今年22歲的越南女孩陳天祝草簪含淚說。這名狠心出賣自己親生骨肉的年輕“辣媽”,因拐賣5名嬰兒一審被廣西防城港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。
  今年5月16日,陳天祝草簪與其餘23名被告人因跨國拐賣20多名嬰幼兒,被防城港市中級法院一審分別判刑。本月14日,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法院在防城港中級法院開庭二審該案。
  陳天祝草簪早年就讀越南頭頓省九年級時,因早戀結交了一名無業男朋友。分手後,這名“90後”女孩發現自己已懷身孕,由於害怕被學校和家人發現,陳天祝草簪在該案主犯黃清恆等人的安排下,從越南芒街偷渡至中國東興,打算生下小孩後,就在中國“處理”掉。
  2010年農曆7月,陳天祝草簪生下一名男嬰,經人介紹賣給廣東揭陽市一名李姓男子,她因此分得15兆越南盾(約合人民幣4500元)。看著錢很好賺,想到自己還沒找到工作,陳天祝草簪就加入販嬰團夥,幫助運輸嬰兒,先後共參與作案5次。
  “我不知道幫人帶小孩過境是犯罪。”陳天祝草簪說,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2年後她未提出上訴。
  個子不高、面容清秀的主犯黃清恆在法庭上數度灑淚。作為這宗特大跨國販嬰案的頭號主犯,黃清恆聲稱自己也是“受害者”。
  現年32歲的黃清恆出生於越南,沒有固定工作,年紀輕輕便結婚併在越南生下兩個女兒。2007年,黃清恆被他人騙至中國廣東嫁為人妻,又在中國生下兩個女兒。由於沒能為新丈夫誕下男孩,黃清恆常遭到丈夫的毒打和拘禁。
  之後,黃清恆被越南老鄉帶回越南並相互勾結,開始從事販嬰“生意”。從2010年至2011年6月案發,其共參與作案16次,涉及拐賣嬰兒22人。
  “我自己還有4個小孩要養,我向法庭認罪認錯,希望法庭給我一個活下去的機會。”知悉一審被判死刑後,黃清恆當庭痛哭,後提出上訴。
  在8月14日二審中,黃清恆提出,她所販賣的都是越南棄嬰或者父母自願放棄撫養的小孩,只賣不拐,社會危害性較小,請求二審法院能減輕其罪行。
  “我媽媽叫我幫接嬰兒,我不知道他們是被拐賣的。”年僅20歲的另一名被告人餘越華說,作案時沒滿17歲的她是一名中專學生,因聽從母親的話而誤入販嬰團夥。
  如今,餘越華的母親涉案在逃,父親病故,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兩年,她沒有提出上訴。
  “家中還有年幼的弟弟妹妹需要照顧,我要爭取好好改造,早日出去。”餘越華說。
  在這個犯罪團夥中,還有三人是重組家庭後的親子關係。被告阮氏雪貞是一審被告人阮氏軍的親生女兒,蘇雄彬是阮氏軍的繼子,他們均礙於親人情面,幫助母親阮氏軍做事,慢慢被卷入犯罪中。
  法院審理查明,從2010年至2011年6月案發,該團夥共賣出兒童20餘名,被中國公安機關解救出11人。被解救的11名孩子中,最小的剛剛出生10天左右,最大的7個月左右。二審法院將擇日作出宣判。(完)  (原標題:特大跨國販嬰案主犯淚灑法庭:希望有活下去機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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